【第二試】第二試入場通知書、各項文件下載及應試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115-06-05

115年度新進專員暨工程師、現職人員轉類甄試測(口試)測驗日期:115年06月13日(星期六),設置臺北考區,請詳閱以下重要資訊。


一、115年06月05日(星期五)下午14:00報名系統開放下載「第二試入場通知書」,因本次甄試「不郵寄入場通知書」,請務必進入報  名系統下載後列印紙本參加測驗。 

二、請務必攜帶具本人照片之雙身分證件正本,含:1.國民身分證(必帶)及2.具有照片之健保IC卡、駕照、護照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任  一種(護照及身心障礙證明須於有效期間內),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,未攜帶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或僅攜帶單 一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。若因身分證件照片辨識困難,必要時得拍照存證。其餘重要事項,請務必詳閱甄試簡章或入場通知書及相關表單,以免影響個人權益。

三、於115年05月27日(三)14:00至115年06月02日(二)17:00前,上傳以下文件(請從甄試網站下載填寫)電子檔,未於期限內完成者,  於第二試(口試)酌扣成績。
1.個人資料表

2.自傳

3.工作經歷說明表

4.工作經驗:請提供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,(1)、(2)均須檢附,(3)得視個人情況檢附。

(1)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(明細)」: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表(明細)」或以勞保局e化服務      系統(可使用自然人憑證、虛擬勞保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)下載列印「勞工保險異動查詢」;公教人員請以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e系統下載列印「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年資紀錄表」。

(2)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(A、B請擇一檢附):
    A.服務機構所開立之「在職證明」或「離職證明」,須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。
    B.工作經歷說明表(無工作經驗者填寫「無」後上傳)。

(3)面試得加分(詳如簡章第3至6頁各類組面試得加分規定,並檢附相關文件)
    A.語言能力證明,檢附成績單或合格證明影本。
    B.工作經驗,檢附工作經驗年資證明。
    C.專業證照,檢附專業證照影本、訓練證明影本。


5.工作氣質測驗: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─職涯測評專區官網,進行工作氣質測驗,完成後將工作氣質測驗結果上傳至甄試網站。


6.其他相關資料:如其他技能檢定、語言能力檢定、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(做為面試「才識」項目評分之參考依據,故請儘量提供)。

※早到者恕不受理;凡逾指定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。

四、考場地址如下:
臺北考區:
國貿大樓: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

測驗當日請提早出門,因場地無法提供停車空間,故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、以避免交通壅塞。

各考場平面圖如附檔,請自行參閱。